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1-15 10:16物价科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6号),2021115日起我院将按照《广西医疗服务价格》(第二部分)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内涵、计价单位、除外内容、计价说明等内容进行调整,此次不涉及价格调整。具体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