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

2024-03-29 08:24物价科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将于202441日起对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有升有降的价格动态调整。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我院将于202433124时对文件涉及项目价格进行批量调整。

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我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