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志愿者管理办法
2020-12-03 16:36系统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仁爱志愿者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的定义
志愿者:是指任何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精力、金钱及精神,在不谋求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事业,为促进社会和推动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人。
二、组织管理
医院社会工作部(简称“社工部”)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志愿者的招聘注册、培训、组织协调、服务项目等工作安排。
三、志愿者注册条件
凡年龄在16周岁以上,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履行申请及注册手续,承认《仁爱志愿者管理章程》均可成为仁爱志愿者。
四、志愿者培训
(一)岗前培训:新注册志愿者完成注册手续后,由医院社工部统一安排参加志愿者岗前培训。
(二)专业培训: 医院社工部对某些特殊岗位的志愿者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志愿者的权利
(一)自愿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拒绝提供违背自身意愿、超出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
(二)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三)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其个人信息不得被公开或者泄露;
(四)自愿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自愿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五)法律、法规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志愿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志愿服务条例》及《仁爱志愿者管理章程》的规定。
(二)志愿者上岗时统一穿印有“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仁爱志愿”字样的绿马甲,并保持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态度亲和。
(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和,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不可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求不当利益,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礼品或小费等,不得擅自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隐私。
七、志愿者服务项目选择
(一)志愿者把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提前报社工部,由社工部安排到服务的岗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者也可以从医院社工部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服务项目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八、志愿者服务记录
(一)社工部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地点、项目等内容打印时长码给志愿者。
(二)志愿者把每次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长码在网上及志愿者手册上登记,作为志愿服务的凭证。
(三)志愿者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必须提前向社工部请假。
九、志愿者晋升与表彰
(一)志愿者晋升采取星级制,星级制共分五级,分别是一星级志愿者、二星级志愿者、三星级志愿者、四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
(二)星级制指的是: 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达 50小时者晋升为一星级志愿者,累计150小时者升为二星级志愿者,累计500小时者晋升为三星级志愿者,累计1000小时者晋升为四星级志愿者,累计达3000小时者晋升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 并通过适当的机会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先进团体志愿者单位参加其他相关的评选表彰。
(四)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时数和服务业绩。
十、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