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定

2016-04-12 10:56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45上午,我院副院长唐成岩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对医院生活区里的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鉴于近期南宁市发生多起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情况,为预防类似事故在院内发生,医院加强电单车充电管理:一是禁改装电单车和陈旧电单车在充电房充电;二是严禁私拉电线充电;三是每晚1200时至次日600时,在充电房统一拉闸停电。停电时间段内允许车主将充电器连接好,次日通电开始充电,可以满足夜班职工充电的需求。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物业办 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