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5-03-02 09:02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图为中国文明网公布的表彰决定截图
2.图为中国文明网公布的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截图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我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首批获此殊荣的驻邕医疗机构。
医院在上级党委和各级文明办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定不移地以“五个一”行动推进医院文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即一个文明大宣教体系、一个主题实践活动的形式、一个文明有序工作的氛围、一项先锋带头乘数效应的工程、一个安全便捷就诊的体系,不断巩固和创新文明创建成果,经过全院干部职工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医院文明之花终结硕果,摘取了全国综合性最高集体荣誉。荣誉的取得,凝聚了全体二院人的智慧和汗水,充分体现了二院人自强不息,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
医院将以此殊荣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引,凝聚全院干部职工力量,高举仁爱旗帜,阔步拓优之路,发挥文明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缔造文明、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工会 莫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