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再次举行贯彻落实《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责任书签订活动

2015-05-26 17:33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1.图为李建民院长与分管副院长签订责任书

                2.图为会议现场

525日下午,我院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再次举行了贯彻落实《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责任书签订活动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失信分数6分以上人员143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闫钢同志主持签订仪式,

签订仪式上,分别由李建民院长与各分管副院长、分管副院长与失信人数排名前3名的科主任签订,最后由失信分数6分以上人员上台签订落实《失信惩戒规定》责任书,会后还将在全院开展科室主任与科室成员签订活动,通过层层签订、层层落实,再次强化了对《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重要性的认识。党委书记、副院长闫钢同志指出,各科室要把学习《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将学习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以“廉洁” “诚信”为目标,以“廉洁” “诚信”为荣,在日常生活中,强化职工遵守意识,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李建民院长会上强调,医院将以此次通报为契机,从严管理,广大职工要转变习惯,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切实规范、约束自身行为,杜绝失信行为的再次发生。

                    (纪检监察室 谢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