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审
2018-01-12 09:21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文明单位复审证书
近日,我院经中央精神文明办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5年2月中央文明委授予我院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努力下,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一次的复审。
医院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后,在上级党委和各级文明办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仁爱文化”作为思想工作的总挚领,通过“七大工程”为推手打造“七大文化体系”。以“高扬仁爱旗帜,走三拓六优之路”,“深化文明单位建设,深化品牌建设”,“安全高效优服务,佳绩礼献十九大”的“一年一主题”的发展目标,不断巩固和创新文明创建成果,经过全院干部职工3年多的不懈努力,医院文明之花再结硕果。荣誉的取得,凝聚了全体二院人的智慧和汗水,充分体现了二院人自强不息,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
医院将以此殊荣为契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凝聚全院干部职工力量,高举仁爱旗帜,阔步拓优之路,发挥文明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医院和谐发展。(社工部 莫燕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