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执行的通知
2022-03-31 17:38物价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5号)要求,我院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的通知.pdf
附件二:《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电子版).xlsx
附件三:《广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年版)》使用说明 .docx
咨询电话:0771-4808161
价格监督电话:12315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