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8月10日因医疗纠纷引发多人聚众事件的情况通报
2021-08-11 23:58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0日上午在我院大门口发生一起因医疗纠纷引发多人聚众事件,影响正常就医秩序,相关人员为在我院就医的病亡者勾某民的家属。现就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勾某民,男,48岁,于2021年7月15日到我院就医,因“双小腿瘀斑3天,发热1天”收住皮肤科。就诊时其自诉于7月9日在工地施工时伤及双小腿,并于7月11日曾到广西体育中心临时接种点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入院后我院根据诊疗规范,采取诊疗措施,给予全力救治,但病情持续加重,于7月22日转至重症医学科治疗。住院期间医院先后多次组织院内专家、自治区级医疗专家会诊和国内医疗专家线上会诊;同时,保持与勾某民家属密切沟通,及时告知病情。虽尽力抢救,但勾某民病情未能好转,最终发生多器官损害、功能衰竭,于8月7日上午抢救无效死亡。在多次沟通无果,家属拒不配合的情况下,经我院向辖区派出所报告后,于8月7日下午将勾某民遗体移送至医院太平间。据向南宁市新冠疫苗广西体育中心临时接种点了解,勾某民经现场医学排查无禁忌情况下,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于7月11日13时27分在该点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接种留观后无异常自行离开。结合疾控部门初步调查,截止目前南宁市接种新冠疫苗同一厂家3849812剂次,同一批次86789剂次,未出现其他接种人员有此类现象。初步推断勾某民的死亡原因为双下肢急性链球菌性皮肤坏死、脓毒症、感染性休克。最终死亡原因待进一步深入调查、完善相关检查及组织专家作出明确诊断后进行认定。
我院对勾某民抢救无效去世深感痛惜,对其家属的悲痛表示理解。下一步,医院将全力配合市卫健委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妥善处理该事件善后事宜,后续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