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0-07-04 10:12物价科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2),我院将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具体项目及价格详见附件。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2号).pdf